各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5月27日,我单位于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了《黔东南州2025年度普通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检测的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询价函》,在规定的时间内,共有6家单位提交了报价响应。在组织评审的过程中发现《询价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党组研究同意按《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费取费规范》(黔招协通〔2017〕8号)计算取费,但《询价函》中错误的约定了计算取费文件为《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价房[2011]69号),因此导致计算取费结果超过该规定;二是《询价函》未就定标因素进行约定,导致评审缺乏明确的定标依据,难以客观公正地确定中标单位。鉴于以上问题,为确保本次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有效,经我单位研究并向州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组报告后决定,终止2025年5月27日发布的“黔东南州2025年度普通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检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询价函”。后续,我单位将对《询价函》进行修改完善,重新明确计算取费文件以及定标因素等关键内容,再重新组织开展招标代理服务询价工作。由此给各招标代理机构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黔东南州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