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黔东南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州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执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其他交通运输和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二)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州内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以及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管理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四)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运输业、城市客运、路政、水路运输和航道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工作。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技术、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负责对全州农村公路(即县公路、乡公路、村公路)的路政执法进行行业指导和技术业务指导。指导全州所辖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农村公路行政执法、农村公路巡查、农村公路超限运输管理,依法保护农村公路产权和维护农村公路的正常秩序。本地区跨县(市)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的审批。本地区企业投资的农村公路大中型桥梁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批。
(七)承担水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捞、危化品运输、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线管理等工作,归口管理船员培训考核、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督;承担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以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行业管理。
(九)推广交通科技新技术、新产品,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将州交通运输局所属的州公路处、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州地方海事局、州航务管理处、州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州交通运输局机关,涉及更名等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十三)职能转变。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综合运输服务衔接机制。优化交通服务方式,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强化交通运输管理,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加强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和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由州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州发展改革、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
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 | |
负责人 |
唐标 |
办公地址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迎宾大道29号(交通大厦) |
通信地址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迎宾大道29号(交通大厦) |
办公电话 |
0855-8221106 |
传真号码 |
0855-8065710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部门网站 |
http://jtj.qdn.gov.cn/ |
电子邮箱 |
暂无 |
邮政编码 |
556000 |
受理投诉部门 |
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
受理投诉电话 |
12345、0855-8065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