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撤销部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杨聪等3人从业资格证件予以撤销(详见附表),凡被公告撤销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表:公告名单
序号 | 姓名 | 从业资格证号 | 撤销原因 |
1 | 杨 聪 | 5226***********655 | 饮酒驾驶 |
2 | 张发亮 | 5226***********096 | 饮酒驾驶 |
3 | 张集礼 | 5226***********116 | 危险驾驶犯罪 |
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