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1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4-06-18 15:06

张海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S204省道(雷山九十九至榕江县城段)提升改造纳入2024年计划并下达实施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提出的S204省道(雷山九十九至榕江县城段)实际为S204雷山大塘至塔石段、S513塔石至平永段及G211平永至榕江段,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期间,利用凯里公路管理局管养的G211平永至榕江段、S204雷山大塘至塔石段、S513塔石至平永段等公路作为施工材料运输通道,大量重型运输车辆上路行驶,造成所经公路路面不同程度损坏,给当地群众安全出行和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对此,我局高度重视,我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赴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汇报对接,并多次协调雷榕高速公路项目公司积极会同凯里公路管理局及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损毁公路修复相关工作。

2024年4月24日,省交通运输厅张胤厅长带队赴雷山县、榕江县调研,并在榕江县主持召开专题会对相关公路损毁恢复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张胤厅长相关指示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已于2024年5月9日再次组织州交通运输局、凯里公路管理局、雷榕高速项目公司及设计单位召开专题会,研究S204雷山大塘至塔石段、S513塔石至平永段等损毁公路恢复工作。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研究榕江县普通公路改造提升工作的会议纪要》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S204、S513路面恢复改造工程调度会议的纪要》有关要求,我局已协调设计单位完成S204雷山至塔石及S513塔石至平永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全长约60.2公里,途经雷山县大塘、永乐及榕江县塔石、平永等乡镇),并协调凯里公路管理局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内部审查,目前正协调凯里公路管理局按程序报省公路局审查批复,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工作部署,S204雷山至塔石及S513塔石至平永段(即您提出的S308)路面恢复工程将于近期实现开工建设,并力争于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经我局积极向上汇报争取,G211平永至榕江公路改扩建项目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储备项目,拟改扩建二级公路38公里,该段公路管养单位为凯里公路管理局,由于项目占用生态红线,近期落地实施较困难,我局将积极配合凯里公路管理局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力争纳入部省“十五五”规划正选项目,并力争于“十五五”前期实现开工建设。

同时,省公路局已同意将S204塔石至达地段路面改造工程21.33公里纳入2024年养护工程计划,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约1494万元,待省公路局下达正式计划文件后,我局将及时组织施工单位进场,确保2024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下一步,一是我局将积极协调省公路局尽快批复S204雷山至塔石及S513塔石至平永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并尽快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同时,组织相关单位做好S204塔石至达地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准备,确保项目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二是我局将进一步督促雷榕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切实履行借用公路损毁修复主体责任,确保雷榕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借用并造成损坏的地方公路尽快按照原公路技术标准逐步实现恢复;三是我局将协调凯里公路管理局在G211平永至榕江公路改扩建项目尚未正式开工前,进一步做好G211平永至榕江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确保公路通行安全。

                       

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