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关于印发〈法治黔东南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黔东南党发〔2021〕24号)、《中共黔东南州委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黔东南党发〔202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州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放到全州交通运输事业大局中统筹谋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交通运输重点工作内容,细化工作要点及工作措施,助推交通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法治专题培训班、党组会、党支部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集中学习,干部职工充分利用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贵州网院APP等网络平台开展自主学、深入学、全面学,实现全覆盖、全战线培训。
2.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深刻领悟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定性意义,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我局通过党组会、专题宣讲、购买书籍等方式,通过集中学、自主学、反复学,推动全局上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3.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法治建设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相关要求,我局制定并印发了《黔东南州“十四五”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规划》《黔东南州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3年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黔东南交行审〔2023〕2号)等文件,细化举措,指导全州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4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8次,举办法治专题培训5期,党组书记、局长在法治领域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始终把法治要求贯穿于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输和安全生产各环节全过程。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推行“一窗通办”改革。2023年,我局制定并印发《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黔东南交行审〔2023〕4号),对“放管服”改革,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安排部署。严格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将我局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驻中心大厅集中办理,对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推进我局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运行。按照州政务中心统一安排,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新模式,部门前台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整合,无差别收件、受理部门的“一窗通办”事项。当前州交通运输局总共136个事项,应纳入“一窗通办”事项为136项,已纳入136项。2023年,我局共受理18550件审批业务,办结18550件。
2.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重要抓手,是建设更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途径。我局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清单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市场准入管理,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3.全面实施权责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把该管好的事务管好、管到位。2023年,我局已调整形成新的权责清单报州人民政府。
4.推行行政审批“三减一降”。根据中央、省、州关于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工作要求,积极梳理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共享材料、减少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目前州交通运输局所有审批事项均可实现网上申请,所有事项均可实现“0次跑腿”,全程网办,积极配合推进“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精准指引、就近快办”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5.推行“跨省通办”改革。依托交通运输部开发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平台,我州八万余名道路运输驾驶员均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实现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换证、补发、变更、注销和诚信考核”等五项事项跨省通办,足不出户就可完成业务办理,为驾驶员节约时间成本。2023年,我局受理办结跨省通办7396件。
6.对行政许可实行清单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21号)梳理行政许可清单,严格对经营许可实行清单管理,落实具体改革举措。针对每项“涉企事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管。
7.积极推进“全省通办、一次办成”。积极配合推进“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精准指引、就近快办”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印发了《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务服务事项 “全省通办、一次办成”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实现了州交通运输局所有审批事项均可实现网上申请,通过邮寄办理的“0次跑腿”事项可节约申请人的办事成本和减少跑腿次数;二是全省通办事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可大幅度节约申请人的办事成本,真正实现惠企便民,为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2023年,我局共受理办结全省通办业务464件。
8.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业务指导、跟踪督查,既保证监管事项管得住、管得了、管得好,又确保下放许可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3年,我局共开展13次随机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58个,随机抽取检查事项30项,随机抽取执法人员36人,公开抽查结果58个,未发现违法情况50个,存在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7个,其他情况1个。二是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制定完成涉及改革事项“证照分离”改革举措。制定《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推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计划任务清单》,明确措施并组织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配合完善法律法规,凸显行业法治作用
1.积极配合行业立法。聚焦全州重大战略实施、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新业态监管等重点领域,突出交通运输行业的保障作用,着力在配合完善行业法律法规、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方面加强研究和推进,夯实法制基础。2023年配合省厅开展了《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多次报送意见建议,为立法工作建言献策。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贵州省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实际应用,向同级司法部门反馈意见建议,全面配合有关立法机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局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192号令)相关要求,及时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2023年,我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印发规范性文件2个,废止规范性文件0个,已按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正式印发后公布在我局官网,并在贵州省司法云平台报备。
3.推进依法决策。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事项,优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作为制定政策和措施、推行改革方案、实施重大项目的必经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法合规。
4.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与贵州同熙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应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访事项、项目评估等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事项等方面,加强与法律顾问交流探讨,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保障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2023年,法律顾问进行书面法制审核40次。
5.注重决策评估效果作用。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召开各种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推进对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决策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评判,对决策实施结果的科学评估,确保决策的有效性。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业执法满意度
1.强化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我局先后印发了《2023年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黔东南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工作要点》。根据要求,我局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治专题培训5次,有计划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贵州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办法》《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帮助干部职工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各项规定,做到熟练运用、规范执行。为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一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推动调查取证、执法案件办理流程、法律文书制作、履行法定程序等办案流程规范化。
2.全面推进综合执法工作。2023年,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水上执法、路政执法、监管驾培维修、整治道路货运、创建最美高速等行动,进一步规范我州交通运输市场从业者的经营行为,按照“打小、打早”原则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2023年全州共出动道路运输执法人员4468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744辆次,检查车辆109694台次,检查企业5409户次。查处违法行为3459起,共处罚金725.84万元。全州共计组织水上交通执法检查2410组(次)、出动检查人员15418人(次)、检查水运企业415家(次)、船舶16103艘(次)、航道35081公里、码头1576个(次),交通行政执法警告91起、简易程序处罚18起、一般程序案件10起,处罚金额1.84万元。办理农村公路路政案件110件,累计罚款5.4万元,收取路产赔(补)偿款37.4万元;农村公路开展流动治超1628次(其中路警联合执法548次),检查车辆12904辆,查处超限车辆353辆次,监督卸载转运272辆次涉及货物7857.1吨;查处非法改装货运车辆204辆,查处非法改装维修厂2家。
3.执法信息化建设。我局严格按照部、省相关要求,从2021年开始,我州启动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工作,执法平台的建设使用进一步规范了全州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升全州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效率,有效解决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使用执法程序不符、引用法律法规不准、把握执法尺度不精、行政执法案件录入不规范等问题,有效促进全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州16个县(市)大队执法终端设备已全部投入使用。
4.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是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印发了《黔东南州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州各级交通运输系统共计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培训会、座谈会累计达164次,对全州16个县(市)组织开展了督导检查29次;二是聚焦重点,狠抓自查自纠。经过对“五个方面”问题线索的进一步研判,全州共排查出各类问题共计90条,目前已完成整改90条,整改率100%;三是开展案件评查,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共开展案卷评查2次;四是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州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黔东南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办法》等执法规范化制度文件数共计29份;五是防微杜渐,进一步筑牢思想底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州共开展提醒约谈、警示教育谈话等20余人次。
(五)强化依法行政监督,规范运行行政权力
1.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据《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完善门户网站、公众号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对重点领域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研究处理州人大、州政协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交通运输发展提出的建议、提案,切实改进工作。2023年,我局收到转办的州人大代表建议共计44件,州政协委员提案21件,5月1日前我局已将会办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6月1日前已全部按时完成主办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实现见面沟通率100%,答复满意率100%。
3.扩大外部监督。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外部监督机制,我局建立了《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信访工作制度》,设置行政执法监督举报信箱,在门户网站开设领导信箱,统一12328热线电话到12345政府热线等多种投诉渠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3.建立舆情和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机制。为做好舆情和突发事件预警研判、应急预案机制,2023年先后印发了《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黔东南州交通运输行业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和《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第19届亚洲运动会和第4届亚洲残疾人运动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将信访维稳工作落到实处。
4.落实行政调解和信访工作。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我局先后印发《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调解工作职责。我局还印发了《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责任科室及工作流程,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2023年,我局收到信访件18件,已办结15件,办结率83.3%。
(六)树立法治素养的用人导向,营造法治工作氛围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为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任务,我局2023年年初制定并印发了《中共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党组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参考资料,每月按计划开展集中学习,同时在我局公务员提拔晋升方案中严格贯彻落实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局党组成员和领导干部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建设。
2.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相关要求印发《普法责任清单》并上网公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开展好“八五”普法工作。创新普法机制,充分利用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出租车LED显示屏等交通运输行业阵地资源,严格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宣传。继续运用好“以案释法”扩大工作成效,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着力把普法融入执法服务过程,以普法促进执法,通过执法深化普法,提升执法效率和形象。2023年,我局共开展普法宣传15次。
(七)认真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
1.实现高质量信息归集。积极配合省、州相关部门开展信用体系平台建设工作,我局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官网平台,多渠道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归集共享。
2.有序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2023年初印发了《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州道路旅客运输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领域设计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开展2022年度水路运输经营者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序开展交通系统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利用信用系统具体审核相关从业单位的信用情况。依托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在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图纸审查及招投标等方面,推广信用承诺和信用报告制度。
3.探索信用激励和惩戒工作机制。按照《交通运输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建立国省干线公路、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红黑名单,在招投标、市场准入等环节,设置一定的加分条件、并给予政策优惠。对于严重失信主体,依法曝光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诸如综合执法运行机制不够完善,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有待提升,“放管服”改革工作与行业发展需求、企业群众期待相比存在一定差距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组织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配合做好法规完善工作。协助州人大做好立法工作安排,保证立法质量,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维护交通法规与其他法规的协调统一。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造顺畅、宽松、便利的交通运输服务环境。三是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和制度化。四是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完善行政应诉制度,健全应诉工作机制,加大应诉工作保障力度。五是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工作方式。
(二)紧紧围绕当前中央和省、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围绕企业群众好办事、快办事需求,努力推动政务服务质量、服务效能再提升
一是继续做好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权力清单,不揽权,继续做好权力下放工作。
二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推进全程网办“零跑腿”改革,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不跑腿”,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
(三)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科学确定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二是扩大在行政执法事项中的随机抽查范围。
三是及时准确公开抽查结果。要及时将抽查结果的基本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抽查结果的运用。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专项督办,强化跟踪指导。
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