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的规定,经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申请,现将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汽车快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遗失并声明作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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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证件类型 |
原有效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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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汽车快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522601000006 |
正本(原件) |
至2024年11月24日 |
正本遗失,副本仍妥善保管 |
该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522601000006)正本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
另据核查及该公司说明,该公司自2024年6月起已无营运车辆,未开展经营活动。鉴于该许可证有效期已于2024年11月24日届满,且该公司未申请续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该许可证已自然失效。
特此公告。
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