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黔东南州“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网信、文旅、公安、交通、市监、税务等多部门协同发力,重拳整治涉旅行业乱象。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引导旅游市场运输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持续规范全州旅游市场秩序。
案例一:旅游客运车辆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乘车案
贵州某旅游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贵HTXXXX于2026年8月14日至8月15日在“潮州-凯里”的包车行程中,驾驶员通过电话或者微信联系沿路招揽5名旅客乘车,涉嫌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乘车。2026年8月24日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给予罚款1000.00元的处罚,并责令改正。
案例二:旅游客运车辆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运行案
贵州某有限公司车辆贵HDXXXXX在2026年7月25日至7月30日期间搭载乘客8人,未持有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2026年8月10日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对该公司罚款1000.00元,并责令改正。
案例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站点候客案
2026年7月14日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凯里南站站前路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龙某驾驶贵HDXXXXX网约车在凯里南站站前路揽客2人前往西江千户苗寨景区,未使用网络预约订单约客;依据凯里南站现行管理规定,站前路区域禁止出租汽车(含网络预约出租车)上客,当事人未遵守此规定到指定区域排队候客。当事人构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站点候客的违法行为;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并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六项处人民币200.00元罚款。
案例四: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在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案
2026年9月6日张某驾驶巡游出租汽车贵HDXXXXX停放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景区大北门停车场后,擅自到西江千户苗寨景区大北门游客出口处招揽4名乘客,被雷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存在违反规定在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行为。当日雷山县交通运输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给予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